6月15日上午,市文明办牵头召开《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贯彻落实第一次联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殷俊参加会议并讲话,《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讨论稿),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市(区)文明办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发挥《条例》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建设更高质量的文明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文明办的牵头抓总责任,把《条例》规定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法定职责落到实处;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照《条例》禁止性条款,梳理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经营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宾馆、饭店、商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经营管理单位带头遵守《条例》并落实《条例》宣传培训和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行为责任。 要坚持效果导向,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加强“以案释法”宣传,重视运用生动具体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禁止条款宣传,特别是对噪音、养犬等涉及广大公众的禁止行为条款,有针对性地普及法条内容、提示法律责任;加强重要阵地宣传,针对车站、银行、医院、景区、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要加快跟进配套,保障法规施行可操作。加快规章制度配套,推进养犬管理办法、社会服务办法、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以及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文明行为数据归集整合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快文明设施配套,推进文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执法取证设施配套,加大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果的力度,加大监控设施信息的采集及共享力度。 要提高执法水平,彰显地方法规震慑力。强化重点执法,在查处个人不文明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加强化对经营管理单位的执法监督;推动执法进展平衡,推动各地各相关执法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提高执法的协同性;综合运用惩戒措施,通过经济处罚、信用记录、行为曝光等处罚手段,形成方式多样、轻重有序、功能互补的惩戒体系。
6月15日下午,市文明办牵头召开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拟组织开展的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物业公司、社区干部等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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