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传达贯彻学习《条例》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宣传,德法并重,从源头上治理不文明行为,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市公安局以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为目标,坚持梯次发起、波次推进,依托“4221”网格化勤务机制和铁骑四级网络,划定作战单元,持续开展“5+2”、“白+黑”整治交通秩序。常态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打破常规勤务模式,延伸管理时间,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间断严查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
市公安局就禁放烟火、犬类管理、噪音扰民等相关工作,坚持定期巡查和防控相结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禁放烟花爆竹方面:市公安局在春节期间禁放重点管控时段,每次安排220名民警分赴海陵、医药高新区11个派出所,深入街道、居民区开展禁放巡查以及现场管控工作,发现制止准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2起、批评教育121人。在犬类管理方面:在前期集中宣传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并形成犬类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查处噪音扰民、打击报复方面:上半年公安机关共接报噪音扰民警情3579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及法律宣传;查处1起采取威胁、侮辱、殴打等方式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投诉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处理结果为简易治安纠纷调解。
今年以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见义勇为褒扬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礼遇力度,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工作。上半年共表彰奖励74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奖励慰问金30万元。大力宣传营造"见义勇为光荣"的社会风尚,多措并举开展表彰关心慰问活动,创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表彰奖励。省见义勇为理事长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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