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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兴化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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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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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提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严峻,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广大群众须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松劲心态和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地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切实降低新冠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
现就以下典型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发布提醒:
7月24日,房某某(42岁,兴化市中堡镇人)从扬州驾车返兴,未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8月5日之后,中堡镇、临城街道、昭阳街道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房某某,告知其为苏康码“黄码”人员,要求其服从防疫管控。房某某明知自身为苏康码“黄码”,隐瞒自身行程,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考虑其认识态度较好,对其进行了教育。
10月25日,曲某(男,42岁)在北京市昌平区水屯车站附近公交车上,拒不佩戴口罩并将劝阻的工作人员打伤。现曲某已被昌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8日,北京市疾控部门对一名确诊病例进行流调过程中,一人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多次拒不接听、挂断电话,期间,另一名家属对流调人员有辱骂行为,二人拒不配合流调,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现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立案侦查。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刻,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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