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靖江外来务工人员王先生的儿子,为了打赏某平台主播,短短半个月就花掉了父母9万多元的积蓄。
王先生来自山东枣庄,在靖江一家企业工作,上个月初的一天,他收到了一大堆银行卡的消费短信,迅速报了警。在警方的调查之下,王先生15岁的儿子小兵承认,半个月前他开始使用王先生的手机,玩了一款直播软件。
小兵说,这款软件可以打游戏可以聊天,里面有很多游戏可以玩,有聊天室、娱乐室、语音房、开直播……
就这样,一来二去,小兵和几个主播成为了好朋友,为了更好地体现忠诚度,小兵还在主播的怂恿下开了7个不同的账号进行充值打赏,短短半个月,花费竟然高达9万多元。
王先生说,当时儿子跟主播使用文字聊天,明确告诉对方自己是“未成年人”,主播回了信息说我知道……
目前在平台也看不到主播了。王先生认为小兵是未成年人,还向其要打赏,而作为平台监管不严,造成这种情况发生。
王先生后来联系了聊天室的运营官方广州趣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小孩偶尔没手机是借用好朋友等的手机,客服表示:需要王先生提供使用了什么手机、什么时间使用的、谁借用的、手机型号等信息证据。但王先生表示这些都是平台推卸责任的方式。
江苏法舟(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炜认为,小兵实施的打赏行为,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王先生同意,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行为无效。建议王先生直接与直播平台协商或提起诉讼,提供手机的归属、注册信息、直播登录IP地点显示、手机型号及登录的持续时间,未成年人玩游戏的视频等证据视频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