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若发现机构有下列情况,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