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欠费催缴通知 广大车主: 根据《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停放者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我公司已通过停车小票提示或现场收费人员告知或催缴短信等方式,提醒欠费车主依规缴纳停车费。 对不能及时缴纳停车费的车主,我公司将根据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将停车收费欠费车号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同时保留对欠费次数多、欠费周期长的车主,依据《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提供停车服务,限制欠费车辆进入我公司停车场,或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起诉,被起诉车主需承担影响个人征信等响应责任。 希各位车主及时缴费,停文明车,做文明人,创文明城。
兴化交投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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