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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月起,《靖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管护办法(试行)》施行,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管护,构建职责明确的管护体系,保证各类收运处理设施持续发挥效益。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做好垃圾分类是一个尤为关键的环节。
当前,垃圾分类在很多一线城市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三四线城市还未完全落实,更何况要在村民们接受度普遍不高的农村推行,面临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不过,结合当前普遍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也为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创造了一个契机。广大村(社区)要抢抓机遇,在开展整治的过程中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常抓不懈地坚持下去,逐渐树立起村民参与分类的意识。 推行垃圾分类不能一味“模式化”,尤其是城市和乡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同,分类过程中势必也会有所差异。在农村,秸秆、豆壳、草木灰等垃圾都可以实现还田再利用,剩饭剩菜等厨余垃圾还可以喂养家禽,废弃的木材、纸张等还能作为烧土灶的燃料。因此,农村垃圾分类不能脱离村民实际生活,在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充分尊重村民们自主处理的意愿。 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每一个人树立理念、落实行动,故而做好宣传动员很重要。在靖江部分乡村,党员干部、志愿者们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甚至还编写了顺口溜、打油诗等,让村民听得懂、听得进。还有一些村和社区推行垃圾分类奖励机制,以积分考核助推人居环境治理,分类工作做得好的家庭给予加分,并在每个季度汇总分值,给予高分者物质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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