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非法集资?
A: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Q:理性投资要“警惕”哪些方面?
A:承诺“还本付息”应警惕;面向公众、不设门槛的投资项目应警惕;超范围经营应警惕。
Q:利息低的是不是就不是非法集资?
A:不一定。不管是高息还是低息,只要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就是非法集资。有些机构借助低息说明其安全性,从而迷惑投资者。
Q: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是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的公司,可不可以进行集资?
A:不可以。金融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类公司主要是对各种金融、投资、金融企业招聘等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传递,而社会上很多非法集资公司却借此之名进行自融,通过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迷惑群众的。
Q:什么叫自身融资?
A:自身融资简称“自融”,是指在平台上所筹集到的资金,绝大部分投于自有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项目。相关条例明文规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融资。
Q:也有人反映,他们投的平台有很多项目,而且都是有担保的,这怎么解释?
A:大部分项目都是以假充真,一般人员没有合适的能力和渠道去核实项目真伪以及平台与担保公司的真实关系,其实他们很多都是关联公司,实质是自己给自己担保,相当于没担保。
Q:“现金贷”有哪些特征?
A: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担保、利率畸高。
Q:“现金贷”利率畸高是指什么?
A: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
Q:钱被非法集资的公司骗走了,什么时候能得到返还?
A: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缴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资产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绝大多数情况下,集资的本金很难得到全额返还。
Q:企业集资算非法集资吗?
A:企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说企业内部针对不超过200人的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不构成非法集资。而企业一旦开始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参与其中,使得原本合法的内部行为演变成社会性、不特定性,就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