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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市公安局南沧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一起因空调外机引起的邻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这下好了,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心里再也不堵了。感谢民警同志,感谢社区工作人员,感谢我们的平安志愿者!”随着困扰多时的烦心事顺利解决,当事人余女士向参与调解的热心人连声致谢。缘由还得从8年前说起,当时,居住在某小区的姚先生与凡先生是邻居,双方在房屋装修时达成私下约定:凡先生同意姚先生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窗户外,作为约定条件,姚先生也同意凡先生将公共通风井封闭。入住后,两家人相安无事。直至去年年底,凡先生将房子转卖给了余女士,余女士入住后,发现姚先生家的空调外机噪音较大,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睡眠,在多次商讨无果后,余女士向南沧派出所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社区民警李伯安认真查看了空调外机安装的位置,并分别听取了矛盾双方的诉求。姚先生表示:“当初我这样装空调,是得到前业主同意的,作为后来购置二手房的业主,在买房时应当接受这个现状。现在要求我移动空调外机,我家整个客厅就得破坏,需要重新装修,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可余女士却认为:“你与前业主达成的协议,不能强加于我,我的休息权应该得到保障!”见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第二天,李伯安邀请网格长、社区平安志愿者、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社区法律顾问及姚先生、余女士一起来到社区“平安前哨工作站”进行调解,并对整个调解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应当满足安全、稳固、不影响他人的要求,我们小区的住宅都有固定的安装位置,空调这样安装,确实不妥!”小区物业经理首先阐明自己的观点。“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私下达成的协议,都应当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否则应当认定协议无效。本案例中双方为了实现自己的私利,而不遵守小区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达成的协议,应当认定协议无效。”社区法律顾问从法律层面进行了解释。社区平安志愿者们也纷纷发表意见,认为空调外机这样安装,既不美观也不安全,对他人的生活已构成影响,应当整改。在大家的耐心劝说下,姚先生表示同意整改,可如何整改,一时没有了办法。“只要肯同意整改就有办法,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民警李伯安随即联系空调安装工来到现场。经过勘查,安装工提出整改方案,将空调外机下移10米到地面,只要加长铜管及电线,不影响空调的使用效果,费用在1500元左右。经过沟通,姚先生与余女士对该方案达成一致,曾经积怨颇深的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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