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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增强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12月9日,市水利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生春新在海陵分局水政大队队长钱鑫、城东街道水利站站长徐兴锋一行陪同下来花园村开展水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生春新为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细致讲解本地河湖治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宣传了《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及《长江保护法》相关内容,并现场解答群众涉水知识咨询。号召群众提高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水忧患意识和水法规理念,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活动结束,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将主动节约用水,保护河湖水环境,营造惜水、护水、爱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行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湖美的美丽花园! 本次宣传围绕河湖管理与保护情况开展,积极响应国家节水行动与保护河湖水环境的号召,重点突出“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宣传主题,从而使广大群众对水法规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进一步推动里下河湖区管理与保护良性发展、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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