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上8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接到市民朱女士的报警,称下楼倒垃圾时,发现自己电动车上挂着一只女士手提包,在附近等待失主许久未果,请求民警帮忙寻找。
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仔细清点包内物品,发现手提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以及8000元现金及其他物品。民警立即根据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与失主夏女士取得联系,告知其到派出所领取。
接到民警的电话,夏女士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提包遗失,并请求民警帮忙保管,待回到姜堰后再去领取。原来,夏女士是兴化人,其孩子在姜堰上学。事发当天正值周五,孩子放学回家后,夏女士便急匆匆带着孩子赶回兴化,由于携带物品较多,一时着急,随手将手提包挂在小区楼下的一辆电动车上,离开时也忘了取走。
12月20日上午,夏女士来到派出所。经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民警将手提包归还给夏女士,夏女士对热心群众及耐心细致的民警连连道谢。
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避免丢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