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1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曲江派出所接到市民刘先生报警,称一女子要跳河轻生,希望民警救助。
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轻生女子独自坐在大桥护栏外侧,正掩面哭泣,情绪十分低落。为防止其采取过激行为,民警没有贸然上前,而是先行劝慰女子,安抚其情绪。
待女子情绪稍微缓和后,民警翻越栏杆来到女子身边。经过简单沟通,民警了解到女子姓刘(化姓),今年30岁,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时想不开才有了轻生的念头。随后,民警与其丈夫李先生取得联系,并耐心倾听刘女士的苦恼,适时给予劝解和引导。在民警的劝导下,刘女士逐渐卸下防备,被民警带至安全地带。
由于刘女士不愿意回家也不想乘坐警车,民警于是一路跟随守护其走回派出所。途中,女民警一直牵着刘女士的手与其拉家常谈心,刘女士的情绪逐渐稳定。最终,刘女士被民警的耐心和爱心感动,成功解开心结,并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表示今后会好好处理家庭矛盾,后跟随其丈夫离开。临行前,刘女士夫妻二人对民警紧急救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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