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等程序,现将2021年拟新建泰州市姜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泰州市姜堰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反映情况。除提供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外,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办公室
0523-88117990;
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0523-88117977
0523-88117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