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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曹某等人将锦旗送到了海陵法院,感谢法官为他们讨回了被拖欠许久的工资。
申请执行人曹某等与被执行人泰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海陵法院立案执行后,除执行到位的25万元到期债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股东的出资为认缴制,认缴时间为2035年12月31日前,目前均未出资。鉴于上述情况,海陵法院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释明,告知其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欠薪案件事关民生,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也高度重视,指派律师参与诉讼。经过诉讼,海陵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海陵法院及时与被执行人股东联系,其中两个股东履行了给付义务。海陵法院就执行到位的款项制作了分配方案,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均无异议,海陵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曹某和其他9名工友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76万余元的欠薪。
“今天我们能拿到工资,心里很高兴,法官们为此奔波吃了很多苦,谢谢你们,这也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心声。”申请执行人连连道谢。
近年来,海陵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力度,多举措并行强化执行措施。充分利用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等多元化执行措施,加强执行联动,不断探索完善“执行进网格”工作模式,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深挖细查被执行人财产,穷尽调查措施,拓宽执行思路,应执尽执,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1年海陵法院共执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执行案件360件,执行到位金额42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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