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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召开的 “新春第一会”
连续两年聚焦教育
凸显了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
靖江市 人才引进“放大招”了 出台 《“马洲英才计划”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实施办法》 最高每人100万安家补贴!
“马洲英才计划” 教育人才 引进培育管理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靖江市推动教育优先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举措》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马洲英才计划”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实施办法》,着力吸引外地成熟名师、高端人才来靖从教、鼓励本地优秀学子回靖从教,加大本土教育人才培育力度,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靖江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公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教育信息化机构等)等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培育及其管理主体。对招引的优秀人才 按不同层次 一次性发放 1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每人发放60~100万元安家补贴。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者同等级别)领衔者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每人发放50万元安家补贴。 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每人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 设区市名教师(校长)、特级教师、特级校长、特级班主任,设区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或者同等级别)领衔者,设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每人发放30万元安家补贴。 根据教育发展需求,急需引进的学科类、管理类人才或者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高中学科竞赛教练(要有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有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一等奖的业绩)。每人发放30~60万元安家补贴。 2.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每人发放20~30万元安家补贴。 3.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选手,经考察合格,可直接聘任为职业学校指导教师、办理入编。每人发放2~5万元安家补贴。 县级市名教师(校长)、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每人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 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每人发放15万元安家补贴。 县级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
(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可以先入编再取证, 在入编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国外QS世界高校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外QS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生每人发放6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生每人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生每人发放6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生每人发放40万元安家补贴。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生。每人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
对引进的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确定协议年薪制,协议年薪30~50万元。 对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经考核认定后,按照年度发放人才奖励。
在培养周期内,骨干人才经考核,发放人才奖励。 1.县级市名校长(教师)、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每人每年8000元。 2.泰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6000元、教学能手每人每年4000元、教坛新秀每人每年2000元。 3.靖江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5000元、教学能手每人每年3000元、教坛新秀每人每年1500元。 对获得教育教学相关奖项的教育人才或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当年按照1:1标准给予配套奖励。获得泰州市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省级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 泰州市级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 对获优质课评比、职教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的,省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泰州市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辅导学生在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级(决赛)一等奖10000元、省级赛区一等奖(由全国赛事组委会认定)3000元。每位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人。对受到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模范(标兵)、扎根农村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根据获奖级别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10000元、省级6000元、泰州市级3000元、靖江市级2000元。对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单项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十佳(青年)教师、优秀交流教师等先进个人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级6000元、省级4000元、泰州市级2000元、靖江市级1000元。对高考、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教学团队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团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由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教研团队、教学团队实施奖励,国家级奖励3万元、省级奖励2万元、泰州市级奖励1万元、靖江市级奖励5000元。 对泰州市、靖江市名师工作室,每年分别安排3万元、2万元以上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室购买图书资料、聘请专家、组织活动等。对发挥带头作用明显泰州市、靖江市的工作室领衔人,3年内经教育局年度考核评定后,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人才津贴。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量大小,确定相关待遇,待遇标准参照同层次、同岗位在职人员收入水平考核发放;特别优秀的可以“一人一策”。1.本实施办法所涉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引进人才安家补贴与市级人才安居补贴待遇中的“购房补贴”按照人才意愿或就高标准执行,不重复奖补;人才奖励按照所申请人才类别考核奖励,每人限报一项。 2.本实施办法在靖江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施行,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911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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