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基础教育系统高度关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对《意见》进行解读。
吕玉刚强调:“这个《意见》重点对发挥中小学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支持和保障校长行使职权、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校的党组织要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校长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并对学校内部的包括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等重要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吕玉刚表示,推动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把这个文件落实好”。
据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改革稳妥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要推动各地各校认真学习领会文件重要精神,深入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的示范培训,加强文件宣传解读。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指导各地要认真制定落实《意见》实施方案,全面了解中小学党组织的建设现状,书记、校长的配备情况,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一校一案”积极稳妥推进实施。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要研究制订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的示范文本、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等配套制度,指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完善议事规则,着力健全学校内部运行机制。
四是开展跟踪指导。建立基层联系点,特别是我们要总结前期一些地方试点工作的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总结经验成效,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当中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宣传一批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