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我市居民吴某(女,38岁,我市延令街道人)携一家三口从苏州市工业园区回泰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严格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私自外出并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18日,苏州市疾控中心通报至我市疾控中心,吴某等人被判定为苏州市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按规定将吴某等人转移至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目前吴某等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我市警方已立案调查,因疫情管控,待涉案当事人解除隔离后,警方将及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防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