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留他人在家中借宿,没想到却引狼入室反被偷。近日,泰州姜堰警方破获一起盗窃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而陈某竟是受害人的“好闺蜜”。
1月29日中午12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接到市民殷女士报警,称其放在卧室保险柜内的两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被盗,共价值2.2万余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发现殷女士家中门窗完好无损,保险柜无被撬动破坏痕迹,且除保险柜内部分金饰被盗,无其他财物丢失。根据殷女士描述,被盗金饰是几年前结婚时购入的,平时就放在保险柜里,案发当天上午,殷女士打扫卫生时才发现不见了,而近期并没有陌生人来过家里,只有“好闺蜜”陈某曾借宿过几天。
通过分析研判,警方锁定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民警的耐心敦促和积极规劝下,2月16日,陈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面对审讯,陈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去年11月下旬,陈某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闺蜜殷女士出于好心便让陈某留宿家中。一天殷女士外出有事,留陈某独自在家,陈某见保险柜上的钥匙没拔,一下动起歪心思,但又害怕被人发现,就只拿走了两条金项链和一只金戒指,随后离开殷家,以1万多元的价格卖给金店。
目前,陈某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保存,保险柜要及时上锁,加强防护措施。日常交友时,广大市民务必要谨慎,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