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9日,财政部江苏监管局联合省住建厅,实地核查我市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我市绩效评价工作顺利通过核查验收。其中,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021年,我市获得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077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补助和租金补贴共628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2792万元。
为用好用足补助资金,我市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资金监管,建立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机制,会同职能部门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开展项目审查,确保项目资金第一时间分配到项目;二是抓项目管理,建立项目预申报和绩效评价机制,计划先行,建档入库,确保一项一档,项目绩效评价完整细致规范;三是抓产出效益,建立督查通报和满意度抽样调查机制,确保中央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基础最薄弱、问题最集中、意愿最强烈的项目上。
在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引导下,2021年各市(区)财政投入资金近4亿元。市区智堡学校南侧安置区、康泽花苑、靖江城南花园、泰兴飞鸿新村等13个棚改安置房小区,以及东苑公寓、港城花苑、姜堰府东新村、兴化苏源南区、靖江景馨花园等51个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明显,群众满意度均超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