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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8号通告》精神,在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我院决定自3月18日起,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线下庭审和现场执行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3月18日(周五)起,恢复法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接待大厅、信访接待室对外服务。恢复法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的线下庭审以及执行局的现场执行活动。进入法院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扫描场所码、保持一米线距离,泰州市外来泰返泰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业务办理完结的人员须尽快离开诉讼场所,请勿聚集和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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