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珠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梅兰东路41-109江苏建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需求:明珠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一楼会议室(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3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一楼会议室(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干开标前当面提交。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联系方式:052386882209 18921701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