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的情况通告(第19号)
3月22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
无症状感染者2,女,26岁,3月16日从外省(市)乘自驾车返回我市沭阳县,16日-20日每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1日17时初筛阳性,23时核酸复检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3月22日12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3月16日-21日均在沭阳县沂涛镇二圩村家中居家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3,女,44岁,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母亲。3月16日从外省(市)与无症状感染者2一同乘自驾车返回我市沭阳县,16日-21日每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21日晚集中隔离管控,3月22日凌晨1时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3月22日12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3月16日-19日均在沭阳县沂涛镇二圩村家中居家隔离,3月20日晚乘自驾车到马厂街买菜,3月21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截至3月22日24时,我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