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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钱善军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殷秀和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秦立春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朱亚峰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鑫、翟琳、蔡士堂、丁伟、孙剑鸣、王文彬、徐小云、马云、钱红、李林军、姚伟、江明玉、徐俊、赵圣荧、吴萍、田兆鹏、华夏、张树阳、韩树俊、胡静、孙海亭、邢曦文、杭小军、杨志荣、薛晓进等25位同志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袁恺宁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钱惠彬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沈明白、肖霞二位同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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