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从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公布的数据获悉姜堰不少药房被处罚。
姜堰区大光明药房因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被罚:3000元。
姜堰区城中药店因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7.4.3,《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被罚:3000元。
姜堰区仲院康芝华大药房因违反《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被处罚,1500元。
姜堰区人人康药店因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7.4.4,《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被处罚:3000元。 来源:泰州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