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广大居民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自觉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接受交通卡口疫情核查。但个别人不顾防疫大局,明知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从外市来如仍逃避疫情核查。
2022年4月5日8 时许,秦某(男,32岁,靖江人)、卢某(男,41岁,靖江人)、羊某(男,32岁,靖江人)三人从外市前往我市江安镇,为逃避疫情核查,李某(男,48岁,安徽人)伙同李某设(男,40岁,如皋江安镇人)使用小船载着秦某三人渡过两市界河到达江安镇,后被警方查获。秦某等五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政府防疫工作,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整体战、阻击战、攻坚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