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靖城段)
拆迁补偿安置须知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是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立体综合交通走廊的14条过江通道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项目。根据江苏省交通规划建设要求及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长江隧道北接线的建设已列入江苏省2022年重点工程项目。长江隧道北接线途经靖城街道正西村、靖西村、友仁村,靖城街道办事处受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指挥部委托负责靖城段所涉及范围内的部分民房、企业的拆迁工作。为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便于拆迁对象了解和掌握该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拆迁补偿安置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拆迁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靖城街道靖西村、正西村、友仁村部分私有住宅房屋及企业所有权人。由已通过甄选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同拆迁工作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进行评估。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初评报告书之日起7天内可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同认可初评报告书。原评估机构及拆迁工作组应积极配合被拆迁人做好评估复核工作。被拆迁人不配合评估的,视其放弃举证权,评估机构将按应拆迁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记载的房屋情况或建房批复情况等进行室外评估,并由基层组织及司法所见证。(三)拆迁洽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房订房确认书》拆迁工作组依据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结合房屋拆迁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人洽谈补偿安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房订房确认书》。被拆迁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自《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房订房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供水、供电部门结清水电费,完成腾房、验收、交拆等工作。被拆迁人按照房屋及附属物评估原状交拆迁工作组验收封存后,由拆迁工作组及拆房公司出具腾房验收单。
(五)切断水、电源
为确保拆房清场工作安全,由供水、供电部门对规划拆迁范围内已腾让交拆的应拆房屋实施断水、断电工作。
(六)择房
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订房确认书》约定的安置房型,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安置房的具体房号。届时,拆迁人将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及在靖江日报、靖江电视台同时公告择房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