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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时常存在未经申请、未获审批就私自建房,以及审批后再擅自对房屋进行加长加高等现象。近日,有网友在新靖江论坛“市民热线”发帖反映,称季市镇庄帜村有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舍,并有扰乱村委正常办公秩序等行为。既然属于违章建筑,村民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执法部门为何迟迟不依法拆除呢?为了一探究竟,我们深入走访。爆料投诉的违章建筑位于庄帜村4组(红枫大道与江平路交汇处),说起这处违规宅地,村民们都很有意见。据了解,该户原宅基地为两间,后生产队对其照顾允许其用责任田补足三间宅基地面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了三间两层。前几年,不知道是不是房主信息畅通,了解到红枫路将向北延伸至弯腰沟红色基地,又擅自将东邻(该户已申请去新农村)空余的一间宅基地加筑围墙并盖上彩钢瓦。
至此,原本属于集体性质的土地被该户所占有使用。村委会及村民们将该村户违规占地、建设房屋和围墙的情况上报到了镇里,希望镇里能帮助村里强制拆除违规建筑。但令村民感到失望的是,交涉了几年仍毫无结果,到现在违建依然在。“随着乡村建设的发展,在今后几年可能要面临搬迁改造,目前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所以有人会动歪脑筋,想出圈地得利损招。”有村民这样告诉我们。“他家城镇户口,怎么可以占用村里集体土地建房?”村民质疑道。“集体所有的土地怎么能够说占就占呢?”村民们忿忿不平。据了解,农村土地建房的程序应包含如下步骤:村民申请——村(社)加申请意见——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规划——填表报批——土地管理部门批复——下发土地使用许可证明和房产证明。对于季市镇庄帜村的该户建筑是否手续齐全?如果认定为合法请公示出来,让老百姓心里也有数。既然认定为违建,那又请问为何几年的时间都未能拆除,这其中是否存在猫腻?对于这处搭建的后续处理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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