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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家庭、呵护美好生活,让我们通过一组住建行业的“民法典快问快答”来学习吧!
问: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谁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怎么办? 问:物权受到侵害的 ,权利人可以通过什么事途径解决? 问: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问: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问:物业服务人员是否可以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问: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何时产生、何时消灭?
来源: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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