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资助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学生资助工作连续多年获得全省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评为“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市教育局从事学生资助业务工作的同志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表彰为 “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近五年,全市学生资助经费累计投入5.14亿元,受助学生达63.85万人次,部分受助学生成长成才事迹多次被新华日报、学习强国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我市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本次将按照学龄阶段,分四期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回答。今天我们来了解中职教育资助政策。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哪些人?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市本级将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资助标准提高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如有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市(区)学生资助咨询电话:
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82
靖江市教育局:0523-89118233
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7
兴化市教育局:0523-83242838
海陵区教育局:0523-86998258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0523-86966406
姜堰区教育局:0523-88086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