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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疫情封控期间院外精神患者继续用药的问题,海陵区卫健委、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及各社区联合拟定本流程: 社区工作者扫码加群,群名:社区工作者统一配药群;群二维码(七天有效)附后;
患者/家属至社区提出用药需求;
社区工作者依据文末附表统计配药人员信息并发送至微信群;
为避免接触感染,患者/家属将购药所需足够资金转发给社区工作者;(请患者/家属保存好发票,封控结束后可至医院重新开药走医保报销);
社区工作者按照约定时间至第四人民医院东门,联系医务处徐缇雨,扫码付费后由徐缇雨将药品、付费小票封装交给社区工作者带回,社区工作者依据付费金额将微信余额及药品交付给患者/家属。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处徐缇雨,联系电话:15952682288;
社区工作者统一配药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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