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避交通违法的处罚 总有一些司机会动歪脑筋 “伪造一下车号牌,就查不到我了!” “只要技术够高超,蜀黍就不知道我套牌!” …… 殊不知,在大数据联网的时代 锁定、查缉伪造号牌的车辆 往往只需要一个预警
7月11晚上10点多钟,一辆停在靖安路与朱大路交叉路口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旁,一男子手持两块数字号牌贴片,在几秒钟内,将自己车辆的车牌从“苏MU0V**”变成“苏MU07**”。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违法行为被监控全程录下。
把V变成7?
来围观一下车主这令人“窒息”的操作
第一步:车尾牌先变个脸
第二步:车头也不能忘 变脸要变全套呢!
身边人来车往,车主却闲庭信步 手法娴熟、光明正大地违法! 真当蜀黍看不到吗?
其实, 这辆经过变造号牌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 早已经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因这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所悬挂的号牌并不存在,在早些时候就频繁触发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的警报,民警经过进一步研判发现,该车所悬挂的号牌数字“7”颜色有明显差异,根据车辆特征,利用遍布全市的电子监控,逆推出车辆的行驶轨迹。
7月14日下午, 靖江交警将违法车辆及驾驶人查获, 并搜出用于变造号牌的数字贴片。
该驾驶人对其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两日, 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记12分。 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的,罚款5000元记12分。
蜀黍提醒各位司机 涉牌涉证处罚非常重! 上道路行驶, 一定要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 不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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