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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物业管理攻坚提升行动纳入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这项工作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围绕住有宜居、住有优居、住有安居,市住建局将“物业攻坚见成效”列入年度“六个突破”行动,从标准覆盖、项目建设、政策惠民等方面,全力推动行业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致力于夯实基础,物业管理推进机制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党委实现市和(市区)全覆盖,镇(街)成立工作专班,居委会、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有序运行。修订《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泰州市物业管理攻坚提升两年行动计划》,出台十余份配套文件,建立物业管理“1+1+N”制度体系。
致力于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组织建设率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业委会组建中的主导作用,确保选出参选动机正、奉献精神强、政治素质强、沟通能力强“一正三强”型业主。编制《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细化明确流程手续和注意要点,规范化开展业委会组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390个封闭式小区和住宅组团中,组建业委会(物管委)1050个,整体组建率76 %,比攻坚行动实施前增加446个,提升32个百分点。
致力于提标扩面,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持续扩大。针对不同小区类型,引进市场化物业、国有企业提供“准物业服务”、“信托制”物业等多种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封闭式小区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全覆盖;住宅组团中,整体覆盖率达76%。
致力于典型引路,创成一大批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建立“市级考核市(区)、市(区)考核镇街、镇街考核社区、社区统领小区”的督查考核体系和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监测体系,每月发布工作要点,编印工作简报12期,印发督查专报3期。创成10个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创历史新高;8个项目被评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12个小区获评“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数量居全省第四。
致力于科技赋能,“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彰显成效。进一步推广“智慧物业”“三屏”应用,全市接入平台的小区达1169个,覆盖率85%以上,打造40个“智慧物业示范小区”,实现物业服务人、财、事“三公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现市区联网,全年共审批维修事项1349笔593.33万元。 致力于凝聚合力,职能部门履职力度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消防等“双随机”检查和联合执法。配合推进“祥泰小区”创建,46个小区创成首批“祥泰小区”。会同供电、通信等部门开展“空中缆线”整治工作,完成69个小区供电设施改造。
2022年,全市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3个338.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8626户,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54%、329%、278%,其中:纳入省政府目标任务的老旧小区67个,上争国家改造资金6969万元;自行改造项目36个。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与往年相比,体现五个方面的突破: 1.立足问需于民,实施“一区一策”。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优先安排群众改造意愿强的项目,同时推动水电气及养老托幼等同步设计、同步实施;选聘居民代表担任“人民设计师”,采取“点菜+下单”模式,挖掘小区特色,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
2.坚持人民监督,提高改造质效。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全面落实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监管责任,选聘具有工程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居民代表作为“人民工程师”参与全过程质量监督,提升改造项目质量。
3.补齐“设施短板”,解决急难愁盼。持续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全市新增投入使用电梯110部,累计加装电梯 319部,总量居全省第二;创新推出老楼加梯安全商业险,已有59台电梯享受保障1.77亿元。聚焦“一老一小”,增设住宅楼出入口无障碍设施69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32%;增加小区停车位415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39%;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位2.05万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因地制宜增设沙坑、滑梯等儿童休闲娱乐设施。
4.实施“共同缔造”,共筑美好家园。制定《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出资共担机制工作导则(试行)》,倡导多元筹资、共建共享:靖江市筹集居民共建资金170余万元,海陵区锦绣华庭项目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出资20万元参与改造,姜堰区顶楼居民每户按10元/㎡标准参与屋面改造。
5.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改造成果。结合物业管理攻坚行动,推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在14个小区开展“文明角认领”示范活动,让改造后的小区既有“颜值”,更有“内在”。
一方面,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先后出台“泰十二条”“泰十条”。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要求,首批3个专项借款项目共获得2.187亿元资金。出台《泰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预售资金监管实现“全程网办”。
另一方面,不断健全住房保障和住房供应体系。全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计划6023套,基本建成计划6174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92%、118.73%,上争各类补助资金1.8603 亿元,获得省棚改专项债额度7.01亿元。全年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4698套,基本建成12798套,“十四五”任务一年完成,在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中位列全省II类地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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