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资助”与“育人”的工作理念,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致力教育惠民为根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从经济资助、学业帮扶、精神支持等方面多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学生,学生资助工作呈现出“资助政策成体系、资助对象全受益、育人功能更强化”的学生资助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我市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健全,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基本构建起“助困+奖优+引导”立体化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市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学生资助政策的同时,不断探索并制定具有泰州温度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在全市增设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海陵区全额免除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的教辅材料费用;泰兴市面向农村小学在校就餐困难学生实施免午餐费政策。靖江市向在校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就餐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市本级将六类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每生每年,同时在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开办宏志班,让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接收优质普通高中教育;姜堰区增设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在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补助2000元,同时减免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各地对当年考入高校的贫困新生发放地方政府助学金。
此外,靖江市向所有学段在校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就餐补助。
2022年,全市共减免、发放各类政府资助资金1.09亿元,受惠学生超12万人次,为1002名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贷款1149.29万元。
在经济资助的基础上,我市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走访”“爱心帮扶、师生结对”“大走访大落实—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送教上门服务”等资助育人活动,将资助管理与服务育人相结合、济困助学与励志成才相结合,切实做到“经济上资助、政治上关心、学习上引导、生活上支持”,真正实现“贫困家庭有希望,寒门学子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