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好不好 业主心中有秤挑 秤砣压得实不实 行政力量来支持 经过一年多以来的试点、推广、宣传,近日,“海陵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正式被提到全区大范围、大层面。 根据相关要求,“三公开、三透明”工作需在海陵辖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现全覆盖。
“根据工作要求,即日起,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对各自托管小区的‘三公开、三透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出书面总结。”海陵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毛松云说,该工作将持续至7月24日。 毛松云介绍,7月24日至8月,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采取“业主举报+第三方检查”的方式,对“三公开、三透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无死角排查。 “海陵辖区业主可通过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毛松云透露,除此之外,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还将委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单位、市民代表组成的“考核组”对全区所有的住宅小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实施‘三公开、三透明’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会被通报,并予以记录。” 据了解,检查结果还将作为相关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得分依据。 另外,未按照要求实施‘三公开、三透明’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还将被登记进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 “自8月起,‘红黑榜’每月在《海陵城建》微信公众号通报一次。在‘黑榜’上出现3次以上的物业公司会被约谈,督促整改。对于屡教不听、屡教不改的物业企业,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上报名单给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将发榜至所在街道,由街道建议小区业主大会启动物业项目退出程序。”海陵区住建局副局长刘飞说。 举报电话:80188191、80188193 联系人:顾小涛
物业管理“三公开三透明”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我区《物业管理十项规范》文件精神,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保障物业管理各相关主体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提高物业管理区域事项透明度,现将物业管理公示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出入口公示栏必须要公示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管理项目业绩信息、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时间等; 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执业培训等彩色影印件); 3、临时管理规约(须公示至业主大会成立); 4、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前公告; 5、经审计的物管费收支情况、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如共有场地停车费、共有设施租赁费、公共部位广告费等)及分配情况,每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物业公司办公区域必须要公示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管理项目业绩信息、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的时间等; 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服务员工的花名册等; 3、临时管理规约(须公示至业主大会成立)。 三、电梯间、单元楼道口必须要公示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2、电梯、消防、监控等专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3、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4、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 5、物业服务企业受委托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 6、业主共有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查询方式; 7、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按住宅装饰装修及房屋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海陵城建」,搜索「tz-hlcj」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