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要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三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全区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圆满完成。 向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逐家发放《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告知书》,宣传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告知零售网点做好销售实名登记,提醒购买者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到禁放区内。组织各镇街(园区)通过宣传海报、横幅、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让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深入人心。 会同公安海陵分区、区城管局和属地镇街对97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5家沿街店铺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问题隐患68项,当场立即整改到位,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当事人交由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成立五个督导检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海陵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分别带队巡查督导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情况,确保镇街(园区)禁放管控人员在岗在位,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了大气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