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宁夏高速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一开车门,酒气扑鼻,驾驶人徐某和副驾驶乘员方某都喝了酒,醉意明显。而调查发现,该车为方某所有。经抽血检测,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90.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0.7mg/100ml,在明知徐某饮酒的情况下将车交由徐某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目前,案件由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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