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中心开展了清理市区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工作。截至目前,尚有泰州市百舸房地产有限公司、泰州市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合计43.8万元因公司注销等原因无法完成清退。经研究,拟将无法清退的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全额上缴市财政。请上述相关企业于2023年11月23日前联系我中心办理清退,逾期未办理相关事宜的,我中心将无法清退的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全额上缴市财政。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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