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置业门槛,此前市住建局联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市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购买泰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缴纳首付款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操作步骤出炉:
1. 职工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房产开发商与职工共同出具承诺书。
2. 职工凭商品房认购协议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等可提取金额,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
3. 职工和房产开发商凭公积金提取查询回执(可提取金额不足购房总额20%的,职工应补足相应金额)网签购房合同。
4. 职工凭网签备案合同及相关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注: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本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承诺书及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