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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为人母!泰州一女子丧偶后不养儿,被撤销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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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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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综合微博@江苏新闻,


今年12岁的小涛家住泰州姜堰,去年他的父亲和爷爷奶奶相继去世。母亲娄某作为唯一监护人,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今年初还出具了放弃抚养声明。此后,娄某从未探视过小涛,也未支付抚养费用。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娄某对小涛的监护资格,并且将小涛的监护权变更为泰州市姜堰区社会福利院,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未成年人得到一个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


同时,姜堰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会为孩子寻找合适的寄养家庭。


姜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表示,这起案件是国家基于对儿童保护而实施的保底政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这项政策,因为儿童需要在父母的关爱下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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