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市住建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安丰镇沈曹村一处非法充装点开展执法活动。现场共计查处15kg规格空瓶30只、实瓶10只,50kg规格大瓶5只。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将住房作为液化石油气瓶装储存点,私自大瓶套小瓶并对外出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该住宅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且位于居民区,周边绿植茂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及时消除隐患,执法人员迅速将液化石油气瓶转移至安全区域。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黑气瓶”不是黑色的气瓶,而是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者来路不明的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由各市场监管局核准的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气瓶实际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每个正规气瓶都有可追溯的电子识读标志(二维码),而“黑气瓶”往往标识模糊,无法追溯来源。充装使用超过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未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有可能会因材质劣化等原因导致气瓶的耐腐蚀性、耐压性大大降低,更容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下一步,兴化市住建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瓶装液化气等行为,重拳打击“黑窝点”、排查“黑气瓶”,守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