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4年‘7.16’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泰州站)暨‘7.16’全民游泳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泰州重点会场)”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幕式活动期间加强低空慢速小型目标飞行器和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物)包括一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
二、2024年9月22日7时至13时,所有未经批准的“低慢小”飞行器(物)不得在海陵区鼓楼南路以东、桃园路以西、迎春东路以南、静安路以北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三、经批准用于活动安保、宣传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可以正常履行飞行职责。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予以配合,对违反临时空中管制规定、危害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