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补贴标准:1万~3万元/年,最长3年
2.人才购房券
补贴对象:首次来我市,并在市区范围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就业或者创业的青年人。
补贴标准:一次性3万~30万元
3.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在工作所在地无房并租房居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2000元,最长3年
4.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一年内,留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正常纳税、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实体企业(金融、通讯、烟草、供电、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就业或创业的在泰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最长2年
咨询科室:海陵区人社局人才市场科 0523-863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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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对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参加免费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个人免费培训(创业意识培训40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1000-1200元/人)
6.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五类人员在我市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个人免费培训(500~4300元,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工种上浮30%;专项职业能力证书400~800元/人)
7.江苏省卓越技师补助
补贴对象:实施“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分A、B类培育“江苏省卓越技师”,人选以高级技师及以上为主,特别优秀的放宽至技师。
补贴标准:跟踪培养2年,每年每名按0.8万~1万元标准补助学费。
8.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补贴对象:我区企事业单位中,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领办或创办,配备一批技术技能骨干为助手,共同组建成立的技能工作室。
补贴标准: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获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咨询科室: 海陵区人社局培训指导科 0523-8633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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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指导5年内在本区登记注册创业实体的创业者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含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补贴标准:对于10类重点群体LPR-150BP以上部分,30万元内给予全额贴息,30万元以上按50%贴息。其他人员减半。
10.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成功创业的普通高校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1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普通高校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新注册的初创主体。
补贴标准:吸纳5人及以下,按每人1000元;6人及以上,按每人2000元。
1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租用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和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基地内,按租金的50%给予补贴,企业每年最高2万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3年。就业困难人员租用基地外场地,一次性1000元。
咨询科室: 海陵区人社局就业创业科 0523-863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