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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发了两张图片和一段视频,男子被拘留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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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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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人眼球

泰州一男子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

最终该男子为自己的无知行为

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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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靖江市公安局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

一则“****打死人了”的

虚假视频、图片信息在网上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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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看似有图有真相的信息

一经发布随即引发

微信群成员的“热聊”

民警通过核实发现该信息为不实言论

经调查信息发布人为吴某 113744j4okk4vugdiuu21v.jpg

8月8日下午

民警将吴某传唤至

靖江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吴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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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8月8日中午

吴某为博人眼球

将自己此前在网上看到

某工地因醉酒引发打架的两张照片和一段视频

转发至一个有100多人的微信群内

并编造、发布消息称

“****打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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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靖江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对吴某行政拘留二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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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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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靖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编  辑:卞向政、陶 菁
审  核:陈廷干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平安泰州」,搜索「tzga0523」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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