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警察叔叔真的帮我追回了这笔钱,太感谢您了!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办理入学了!”近日,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寺巷派出所民警为准大学生晓露成功追回13000元借款,为其入学提供了保障。
据悉,9月10日上午6时许,寺巷派出所民警董鹏飞接到晓露的求助称,自己是河南省光山县人,今年暑假来到辖区一电子厂兼职。打工期间,同事柳某以各种名义向晓露借款13000元人民币,而这13000元正是晓露父母为其九月开学准备的学费。
所谓借钱看人心,还钱看人品。8月底大学开学之即,晓露多次向柳某讨要欠款,但柳某态度蛮横,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晓露没有钱交学费,只能返回河南老家。眼看大学军训就要开始,柳某依旧没有还钱的意思,晓露只得将此事偷偷告诉了姐姐,姐姐随即带着晓露来到辖区寺巷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晓露兼职的电子厂内寻找柳某,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柳某已不在此厂工作。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柳某,接到民警电话的柳某有些诧异,一小时后,柳某到达寺巷派出所。
民警告诫柳某,如果一直欠钱不还会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将会严重影响其以后的生活,且晓露借出的13000元是学生的学费,不要利用孩子的善良,耽误了孩子的前程。在民警的劝说下,柳某的家人到银行提取13000元现金,还给了晓露。拿着失而复得的学费,晓露百感交集,不住地向民警道谢。
谁也无法避免在生活中借钱给他人的情况,甚至运气不佳遇到一个借钱不还的。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当然,最好是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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