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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 在使用手机时 有哪些地方需要防范?
近日 泰州市保密局发布 机关工作人员 使用手机保密提示 这些保密要点请注意! 严禁在手机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或利用手机短信等发送国家秘密。
原因:
智能手机的通信信号以电磁波的形式在开放空间中传播。手机只要一开始通话,除了自己的联络对象能收到外,窃密者利用相应接收处理设备也可以截获、还原通信内容,这就像广播电台播音一样,只要拥有一台收音机,谁都可以收到电台节目。
原因: 智能手机具有操作系统,兼具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大容量数据存储处理等诸多功能。 如果使用智能手机存储涉密文件资料,或对涉密文件资料拍照、对涉密会议活动录音,而该手机在上网使用微信、QQ等应用时或被植入了木马远程控制,就极易导致上述涉密信息被窃取。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原因: 手机通讯录里联系人太多,很多人为了弄清“谁是谁、在何处、什么单位”等情况,便在通讯录中增加了备注信息,或直接将这些信息加在联系人的姓名后,如“张三,XX局局长;李四,XX部队团长”。此做法在方便自己区分的同时,也方便了觊觎个人信息乃至国家秘密的人。参加涉密公务活动不得开启或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或尽量不要携带手机。
原因: 手机的定位功能容易造成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单位位置信息泄露。不法分子通过手机芯片进行定位,便可追踪到涉密人员,甚至能够精确掌握涉密单位的坐标、海拔高度、精确范围。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涉密信息的场所、涉密会议或活动场所使用手机。
原因: 手机在重要涉密场所处于通话状态时,会同时将周围的语音信息传输出去。智能手机一旦遭受网络攻击被远程控制,即使关机或待机,也可在无振铃、无屏幕显示的情况下转为通话状态,成为随机携带的“窃听器”“窃照器”“窃视器”,将手机周围的声音、图像等录制后发送给窃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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