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下午,兴化交警大队陈堡中队在长安路与施耐庵路交叉路口参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17时许,执勤民警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机动车道内向他们驶来。
辅警小邹见状便吹响口哨,同时打手势示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让其进入非机动车道。但驾驶人并没有服从指挥,而是继续向前行驶,车辆也未减速。
小邹又一次鸣响口哨,并示意驾驶人车辆靠边,没想到的是,该电动自行车径直撞向小邹,小邹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双双摔倒。
小邹因电动自行车突如其来的撞击,导致身体多处出现肿痛及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暂无法下地行走。经检查后,医生建议小邹休息两周。
经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顾某当时是心存侥幸,企图逃避处罚才出现如此举动。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服从路面执勤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