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 蓝岳相府西门,长江西路与紫石路交叉口, 此处原先有四五个正规的白线停车位,现在被歪歪扭扭的黄漆覆盖,看样子歪歪扭扭不像是交警部门施划,若是商家施划的请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城管部门: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该小区的停车位是由小区物业负责施划。网友反映的禁停线为该店铺私自涂画,我单位已要求小区物业进行整改。
对此小编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市民如果发现私自占用、设置、损毁、撤除公共停车泊位和路面标志标线的情况,可向交警部门反映投诉,一经核实,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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