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医药高新区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梅(女,53岁,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及其家属,民警调解过程中,不听民警劝阻,言语粗暴、情绪激动,对处警民警进行谩骂挑衅、暴力推搡,致使相关民警受伤。目前,三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9日16时许,寺巷派出所民警接到唐某报警称,有一矛盾纠纷,请求帮助。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双方因2018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争执不休。民警对双方进行劝说、调解,并建议到交警事故部门处理此交通赔偿问题。因双方分歧较大,态度强硬,且集镇车流量逐渐增多,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建议双方前往派出所作进一步协调。
在协调过程中,陈某梅对民警苦口婆心的劝说置若罔闻,抬脚便坐进了唐某的车内,并放言:“唐某不赔我的钱,我一定不会放他离开!”
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口头传唤。带离现场过程中,陈某梅一边赖在地上撒泼耍赖,一边使劲挣脱。其家属气势汹汹,一拥而上,将民警团团围住,对民警进行撕扯、抓挠以及踢打民警下体、腿部,恶意阻挠民警正当执法。随后,支援警力赶到现场,合力将陈某梅及其亲属制服,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分局组织精干力量连夜审讯,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对妨碍民警正当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