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化市民徐某经常有车位不停,偏偏喜欢将车停放在路牙上,影响到其他人和车辆通行,收到了几张民警沈某填写的违法停车告知单。
10月22日14时左右,徐某又一次将车停上了路牙,被路面执勤的交警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当看到违法告知单时,徐某产生了抵触情绪,为了“泄愤”,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段辱骂交警沈某及其家人的信息。
信息发布后,徐某的一位朋友留言提醒她删除不当言论。徐某虽在发布20分钟后将此条信息予以删除,但其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底线,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寻衅滋事行为。
由于徐某认错态度较好,主动消除负面影响,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