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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公共停车位 却被装上地锁、放上锥桶 或是写上“私人车位” 摇身一变为商铺的“自留地” 让找车位的你 看着空车位就在眼前 却停不了!
中午12点,记者开车至鼓楼北路某饭店门口,发现门口有2个空车位,但是都被锥形桶所占。在海陵路上,私家车车主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出门办事时,经常遇到公共停车位被空占。“有车位却不能停,让人很不爽。特别是有急事的时候,真想下车踢开锥形桶,直接把车开上去。”市民李先生经常陪妻子开车到万达购物。“有时我们为了省停车费,就把车停万达附近的商铺门口,经常看到有些车位明明是空的,却被电动车占着,不能停。”记者在市区鼓楼路、海陵路、江州路、济川路、铁塔路等多个路段看到,用于私占车位的物品五花八门,有锥形桶、铁架、石墩、垃圾桶、车位锁……
△海陵路凤城国际东门南侧
△金鹰北侧某浴室门口
△鼓楼南路某店铺门前
△鼓楼北路某宾馆门口
△凤城国际南门某店铺门口
△江州路泰河名府小区西门
△鼓楼北路某饭店门口
市民陈女士是市区美好上郡的业主,因为小区内停车位紧张,有时下班晚,陈女士会将车停至沿街商铺前的公共停车位内,但让陈女士郁闷的是,空车位有时会被电动车或三轮车所占。“有次我看到一辆电动车停在车位上,我请她让一下,她却说这个车位在她店铺门口,就应该是她的,她朋友的车马上就要停过来了,你说气不气人!”陈女士说。在采访中,不少店主表示,因为很多人不按停车位停车,导致店铺门前经常被堵得水泄不通,影响消费者进出,也挡住了店铺的门面,影响了店铺的生意。还有些店主表示,之所以占位是因为有顾客要到店里来消费,自然要给顾客预留车位停车,所以他们将商铺前的车位进行了“自我管理”。商户将店前公共停车位变成“私人车位”,这样合理吗?泰州交警告诉记者,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没有谁有权利占为“私人领地”,部分商家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实,早在2018年,《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就正式施行,这其中,对于个人或单位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将如何处罚,进行了明确。“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向全社会开放,不允许占为私有或私自涂改。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锥筒等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处以500元罚款。”海陵区城市管理局案件受理科科长陈伟说。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安排专人开展整治行动,责令相关人员将占用的公共停车位恢复原样,让停车位发挥公共作用。同时,陈伟也提醒广大市民,如遇此类公共车位被占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或者110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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